广州最新发文:全市新房,开始实施

8月30日下午,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号发布通知,全市新建商品房开始实施“交房即交证”。购房人只要交齐房款,满足交房条件和过户条件就可以一并办理交房和不动产登记手续,实现“购房即交房、交证”。 这份名为《关于推行广州市新建商品房“购房即交房、交证”工作的通知》提出,凡是已经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,自2024年8月26日起,买卖双方网签后在线申办增量房转移登记,缴纳相关税费、登记费后,经资料核验通过的直接核发不动产权证书。 而对未办理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,只要在2024年10月完成竣工验收并满足交房条件,买卖双方购房网签时可同步在线申办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,无需缴纳相关税费、登记费,经资料核验通过的直接核发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。(中国基金报,南方都市报,N视频报道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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