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融监管总局省局“三定”方案落地

深圳金融监管局发布了内设机构情况,这意味着金融监管总局地方省局“三定”方案已落地。“三定”,即定职责、定机构、定编制。据了解,金融监管总局已于今年7月初统一批复同意并下发了36地省局“三定”方案,但36地省局具体部署落实时间略有不同。整体来看,36地省局“三定”方案遵循了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、压实属地监管责任、上下贯通有序衔接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的总体要求。据悉,金融监管总局市局、县局“三定”方案也有望很快落地。 (21财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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